辛亥烈士林觉民与《与妻书》~~~福州人的骄傲

辛亥烈士林觉民与《与妻书》

  林觉民(1887-1911),字意洞,号抖飞,福建侯官(今福建福州)人。1900年入福建高等学堂,接受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。1905年奉父命与陈意映结婚。1906年自费去日本留学,专攻日语。翌年补为官费生,入庆应大学文科,攻读哲学,兼习英、德文。留学期间积极从事反清革命活动,并加入同盟会。1911年春,得知黄兴、赵声在香港谋划广州起义,遂赶赴香港,之后回到福建召集反清志士谋划举事。4月27日进入广州参加反清起义,下午5时30分,随黄兴一起攻入总督衙门,纵火焚烧督署。冲出督署后,转攻督练所,途中与清巡防营大队人马相遇,展开激烈巷战,受伤力尽被俘。清两广总督张鸣歧、水师提督李准亲自在提督衙门内审讯,他毫无惧色,在大堂上侃侃而谈,综论世界大势和各国时事,宣传革命道理。又在堂上发表演说,谈到时局险恶的地方,捶胸顿足,愤激之情,不可扼抑。最后奉劝清吏洗心革面,献身为国,革除暴政,建立共和。被关押几天,滴水米粒不进,泰然自若地迈进刑场,从容就义,年仅24岁。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。

  尽管林觉民和妻子陈意映是奉父命结婚,先结婚后恋爱,但两人感情非常深厚,《与妻书》便是最好的证明。林觉民在广州英勇就义后,消息传到家中,陈意映悲痛欲绝,曾萌生自杀念头,欲跟随林觉民而去。后经林觉民双亲跪下求她念在孩子尚年幼,需要母亲照料,她才放弃自杀念头。但过了一年多,终因思念林觉民过度,终日郁郁寡欢而病死,在他们令人断肠的故事中又添了一份辛酸。

  《与妻书》是林觉民在1911年广州起义的前三天4 月24日晚写给陈意映的。当时,他从广州来到香港,迎接从日本归来参加起义的同志,住在临江边的一幢小楼上。夜阑人静时,想到即将到来的残酷而轰轰烈烈、生死难卜的起义以及自己的龙钟老父、弱妻稚子,他思绪翻涌,不能自已,彻夜疾书,分别写下了给父亲和妻子的诀别书,天亮后交给一位朋友,说:“我死,幸为转达。”写《与妻书》时,林觉民满怀悲壮,已下定慷慨赴死的决心,义无返顾,在信的第一句,他就毅然决然地告诉妻子“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!吾作此书时,尚是世中一人,汝看此书时,吾已成为阴间一鬼。”写信时,他“泪珠与笔墨齐下,不能竟书而欲搁笔”,心中滋味无以言表。为“助天下人爱其所爱”、“为天下人谋永福”,他置生死于度外,抛却与爱妻的儿女情长而“勇于就死”,大义凛然、无所畏惧地积极投身到推翻清政府黑暗腐朽统治的武装起义中。

  在那样一个即将面对生死诀别的时刻,林觉民在写给爱妻的诀别书中,不可能再说什么甜言蜜语,也不可能抒发什么豪言壮语,整封书信从头至尾娓娓倾诉的就是他“以天下人为念”、不惜抛却儿女情长、置生死于度外、舍身参加革命的坚决与执著,以及他对爱妻的留恋与不舍。眼看就要踏上凶险之路,和自己的亲人永别,再坚强的人也难免心碎肠折。林觉民也同样是肉身凡胎,有着七情六欲、儿女情长,面对即将到来的生离死别、与爱妻娇子的永别,任他铁石心肠,也不可能不伤悲,不泪涌双眼?但他毕竟是胸怀大志、“以天下人为念”的革命者,面对生离死别虽然伤悲,却悲而不戚、悲而不哀,没有“小男小女”们那般悲悲切切、哭哭啼啼,而是满怀悲壮、大义凛然,表现了一个革命者以天下为己任,追求正义与真理,舍身取义的高尚情操和宽广胸怀,令人肃然起敬。

  《与妻书》惟其感人,就在于它情真意切,字字泣血,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,缠绵悱恻而又充满激情,充满凛然正气,为国捐躯的激情与对爱妻的深情两相交融、相互辉映,叫人断肠落泪,而又撼人魂魄、令人感奋。虽然已时隔九十年,但文章的魅力依然,作者对爱妻的那份真情、那种“以天下人为念”、舍生取义的革命者的气度风范,依然令人动容,而且将流芳百世、名垂千古。

 《与妻书》    林觉民(1911年4月24日) 

  意映卿卿如晤:

  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!吾作此书时,尚为世中一人;

  汝看此书时,吾已成为阴间一鬼。吾作此书,泪珠和笔墨齐下,不能书竟,而欲搁笔。又恐汝不察吾衷,谓吾忍舍汝而死,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,故遂忍悲为汝言之。

  吾至爱汝!即此爱汝一念,使吾勇于就死也!吾自遇汝以来,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,然遍地腥云,满街狼犬,称心快意,几家能够?司马青衫,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。语云,仁者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。吾充吾爱汝之心,助天下人爱其所爱,所以敢先汝而死,不顾汝也。汝体吾此心,于悲啼之余,亦以天下人为念,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,为天下人谋永福也。汝其勿悲。

  汝忆否四五年前某夕,吾尝语曰:“与使吾先死也,无宁汝先吾而死。”汝初闻言而怒,后经吾婉解,虽不谓吾言为是,而亦无辞相答。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,必不能禁失吾之悲,吾先死留苦与汝,吾心不忍,故宁请汝先死,吾担悲也。嗟夫,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!

  吾真不能忘汝也!回忆后街之屋,入门穿廊,过前后厅,又三四折有小厅,厅旁一室为吾与汝双棲之所。初婚三四个月,适冬之望日前后,窗外疏梅筛月影,依稀掩映,吾与汝並肩携手,低低切切,何事不语,何情不诉!及今思之,空余泪痕!又回忆六七年前,吾之逃家复归也,汝泣告我:“望今后有远行,必以告妾,妾愿随君行。”吾亦既许汝矣。前十余日回家,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,及与汝相对,又不能启口;且以汝之有身也,更恐不胜悲,故惟日日呼酒买醉。嗟夫!当时余心之悲,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。

  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。第以今日事势观之,天灾可以死,盗贼可以死,瓜分之日可以死,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,吾辈处今日之中国,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!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,或使汝眼睁睁看我死,吾能之乎!抑汝能之乎!即可不死,而离散不相见,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,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,则较死为苦也。将奈之何?今日吾与汝幸双健;天下人人不当死而死,与不愿离而离者,不可数计;钟情如我辈者,能忍之乎?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!吾今死无余憾,国事成不成,自有同志者在。依新已五岁,转眼成人,汝其善抚之,使之肖我。汝腹中之物,吾疑其女也,女必像汝,吾心甚慰;或又是男,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,则我死后,尚有二意洞在也,甚幸甚幸!

  吾家后日当甚贫,贫无所苦,清静过日而已。

  吾今与汝无言矣!吾居九泉之下,遥闻汝哭声,当哭相和也。吾平日不信有鬼,今则又望其真有。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,吾亦望其言是实,则吾之死,吾灵尚依依旁汝也,汝不必以无侣悲!

  吾生平未尝以吾所志语汝,是吾不是处。然语之,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。吾牺牲百死而不辞,而使汝担忧,的的非吾所忍。吾爱汝至,所以为汝谋者惟恐未尽。汝幸而偶我,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!吾幸而得汝,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,卒不忍独善其身!嗟夫!巾短情长,所未尽者尚有万千,汝可摹拟得之。吾今不能见汝矣!汝不能舍吾,其时时于梦中寻我乎!一恸!

  辛亥三月念六夜四鼓,意洞手书。

  家中诸母皆通文,有不解处,望请其指教。当尽吾意为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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